在深圳,禁养犬品种不包括秋田犬。根据深圳市发布的《深圳市限制养犬规定》(2023年修订),可以饲养的犬种包括牛、羊、猪等家畜家禽以及食用鸽、鸡、鸭等家禽;犬只包括所有品种和经登记、免疫的犬只,但以下品种除外:
藏獒;
德国牧羊犬;
罗威纳犬;
意大利赛纳犬;
法国斗牛犬;
美国波特斗牛犬;
英国斗牛犬;
日本秋田犬;
松狮犬;
金毛寻回犬(除警用、导盲、导听、扶助等助残需要外);
拉布拉多猎犬(除警用、导盲、导听、扶助等助残需要外);
边境牧羊犬;
山楂犬;
藏羚羊;
荷兰毛狮犬;
美国短毛猫;
欧洲矮牛;
尼日利亚野牛;
美洲驼鹿;
白犀牛;
黄牛;
水牛;
牦牛;
绵羊;
山羊;
马鹿;
梅花鹿;
长颈鹿;
河马;
犀牛;
大熊猫;
企鹅;
鳄鱼;
海豹;
鲸鱼;
海狮;
海龟;
鳄龟;
火焰龟;
巴西龟;
鳄鱼龟;
红耳龟;
巴西绿蛙;
沼泽龟;
美国牛蛙;
非洲爪蟾;
普通青蛙;
蟾蜍;
蜥蜴;
蜘蛛;
螳螂;
蝴蝶;
蜜蜂;
草蜢;
飞蛾;
蚂蚁;
寄生虫;
病毒;
细菌;
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卫生的动物。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品种并非全部,具体可参考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的《深圳市限制养犬规定》内的详细品种列表。***养犬人需依法履行犬只免疫和登记等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