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宠物免隔离的政策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政策以及时间而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信息:
- 上海市宠物政策: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宠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在特定条件下,宠物可以免予隔离。例如,对输入无疫区(国家规定的非疫区)的宠物,具备隔离条件的,可以继续饲养,但不得繁殖、经营。
在上海外的动物指定隔离场所,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宠物,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隔离手续。如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如输入性病例所在省份)的宠物,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对于输入无疫区(国家规定的非疫区)的犬、猫等宠物,如果是购买者自己饲养,可以继续饲养;如果是从其他地区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带来的,寄件人需要向寄件地所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 隔离场所和流程:
上海市设置了多个陆路口岸动物指定隔离场所,如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检疫处理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宠物指定隔离场所等。
宠物到达隔离场所后,需进行临床检查、采样检测、消毒等程序。符合要求的宠物可办理相关手续并离场。
- 注意事项:
宠物主人应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宠物防疫政策,确保宠物符合免隔离条件。
在隔离期间,宠物主人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宠物的健康和安全。
如宠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隔离场所和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