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宠物证是针对饲养犬只的管理证件,也称为《养犬登记证》。以下是关于上海宠物证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1.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2. 饲养犬只的单位应当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

  3. 犬只死亡或者被没收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办理材料

  1. 个人办理:养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养犬登记证》申请表、犬只免疫证明。

  2. 单位办理: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养犬登记证》申请表、犬只免疫证明、犬只估值报告(如有)、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前往各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办证点进行办理。

  2. 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写《养犬登记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动物园饲养

对于动物园饲养的犬只,由市公安部门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和疫病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通报兽医主管部门。犬只养殖场和动物园应当自检测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市公安部门备案。

相关政策

近年来,上海对养犬管理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包括简化办证流程、优化办证服务、加强流浪犬只管理等方面。例如,自2024年5月1日起,上海市将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种与养犬登记合并办理,优化了办证流程。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关注上海市公安局官网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