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将禁止饲养法国斗牛犬。这一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作出的。

通告中提到,法国斗牛犬因其体型较大、性格凶猛,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决定将法国斗牛犬列入禁养犬种。

具体内容包括:

  1. 严禁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繁殖、交易、运输法国斗牛犬。

  2. 已饲养的法国斗牛犬,饲养者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将犬只送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3. 对违反通告规定饲养、繁殖、交易、运输法国斗牛犬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4.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饲养、繁殖、交易、运输法国斗牛犬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这一禁养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许多人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有部分犬只爱好者对此表示遗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