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金毛寻回犬是允许饲养的犬种之一。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发布的《天津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可以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大型犬只,但是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小型犬只(指烈性犬、大型犬以外的犬只,包括狼犬、藏獒、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沙皮犬、秋田犬、柴犬、杜宾犬、蓝鲸、川东猎犬等)。因此,在天津,金毛寻回犬作为大型犬只,是可以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的。
但是请注意,虽然金毛寻回犬在天津是合法的,但在其他一些地区可能受到不同的限制或禁止。因此,在决定饲养金毛寻回犬之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还需要提醒您的是,天津市对养犬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